繡女
詞語解釋:
1.從事刺繡的婦女。
2.泛指少女。
3.指封建時代備選為妃嬪宮女的少女。
分詞解釋:
宮女:
被征選在宮廷里服役的女子。
少女:
1.指《周易》八卦中的兌卦。兌為陰卦﹐第三爻為陰爻﹐故稱“少女”。
2.小女兒。
3.年輕未婚女子。
4.見“少女風”。
婦女:
成年女子的通稱:婦女干部 ㄧ勞動婦女。
刺繡:
中國傳統手工藝之一。用繡針引彩色絲線在絲織品或棉布上繡出花卉、蟲魚、鳥獸等圖形。技法有數十種,各具特色。既可作為生活用品,也可作為陳設品。蘇州的蘇繡、湖南的湘繡、四川的蜀繡、廣東的粵繡并稱中國“四大名繡”。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