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凡

據凡
詞語解釋
占據要位。凡﹐要。
分詞解釋
要位:
顯要地位。
占據:
取得或保持(地域﹑場所等)。

● 據(據)
◎ 憑依、倚仗:據點。據險固守。
◎ 占有:竊據。盤據。據為己有。
◎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字據。證據。單據。論據。契據。言之有據。
◎ 按照:據實。據稱。依據。據事直書。
● 據(據)
◎ 〔拮據〕見“拮”。
● 凡
◎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發凡(陳述全書或某一學科的要旨)。
◎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相當于簡譜“4”。

據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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