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余

斗余
詞語意思
舊時官府倉場中的一種額外苛斂。
分詞解釋
苛斂:
濫征賦稅。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倉場:
1.官方收納糧食或其他物資的場所。清置倉場衙門,以戶部侍郎主之,掌京倉(京城內外糧倉)﹑通倉(通州糧倉)的政令。
2.農家的倉房場圃。
額外:
超出規定的數量或范圍:額外負擔 ㄧ額外開支。
舊時:
過去的時候;從前。

斗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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