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官
詞典解釋:
1.古傳舜設置的九個大臣。
2.泛指九卿六部的中央官員。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九卿:
中央行政官員的合稱。各代所指不同。秦漢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鴻臚)、宗正、治粟內史(大司農)、少府為九卿。魏晉以后,設尚書分主各部,九卿職權較輕。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分。
六部:
從隋唐開始,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行政機構一般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統稱六部。
中央:
1.四方之中。
2.中間。
3.古指國君。
4.今指國家政權或政治團體的最高領導機構。
5.古代以五方配五行,中央表土,土色黃,故又以中央代表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