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制
詞語意思:
唐宋委任宰執大臣的詔命。因寫在白麻紙上,故稱。
分詞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詔命:
皇帝的命令。
宰執:
指宰相等執掌國家政事的重臣。
委任:
1.信任,信用。
2.現作派人擔任職務。
3.付托;交托。
4.棄職。
5.辛亥革命以后到解放前文官的最末一等,在薦任以下,由直轄長官任命。
白麻:
1.植物名。即苘麻。
2.見“白麻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