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

士兵
詞語解釋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分詞解釋
操作:
1.勞動。
2.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活動。
軍士:
高于兵,低于尉官的軍人。
下士:
1.官名。古代天子﹑諸侯都設有士,分上士﹑中士﹑下士。秦以后亦沿用。
2.今用作軍銜﹐為軍士的最低一級。
3.才德差的人。
勤務:
1.勤于事務,對事務用力多。
2.為確保戰爭順利進行而做的各種后勤工作。亦泛指公家分派的公共事務。
3.指在軍隊中擔任雜務工作的人。


士兵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4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