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指

主指
詞典解釋
同“主旨”。
分詞解釋
主旨:
1.主要的意義﹑用意或目的。
2.猶主張,主意。


◎ 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主。
◎ 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主。主上。
◎ 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主張。主見。主意。主義。
◎ 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將。
◎ 預示:早霞主雨。
◎ 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
◎ 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 姓。

◎ 手伸出的支體(腳趾亦作“腳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紋。指印。屈指可數。
◎ 量詞,一個手指的寬度:下了三指雨。
◎ (手指或物體尖端)對著,向著:指著。指畫。指南針。指手畫腳。
◎ 點明,告知:指導。指引。指正。指責。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揮。指日可待。
◎ 直立,豎起:令人發指(形容極為憤怒)。
◎ 意向針對:指標。指定。
◎ 古同“旨”,意義,目的。

主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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