憶黃犬

憶黃犬
詞語解釋
秦丞相李斯受趙高陷害,被腰斬于咸陽,臨刑時對兒子說:“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見《史記.李斯列傳》。后用為大臣受陷害被處死的典故。
分詞解釋
處死:
1.對待死。
2.判處死刑;執行死刑。
3.泛指殺死。
兒子:
男孩子(對父母而言):二兒子◇人民的好兒子。
東門:
1.東城門。
2.復姓。春秋魯公子遂字襄仲,居東門,號東門襄仲,后因以為姓氏。漢有東門云。
典故:
①典章和掌故:熟于朝廷典故。
②詩文中引用古書里的故事或語句:稼軒作詞多用典故。
陷害:
設計害人:我因惡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場官司|陷害好人。


憶黃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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