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規律
詞語解釋:
即“對立統一規律”。
分詞解釋:
規律:
事物之間的內在的本質聯系。這種聯系不斷重復出現,在一定條件下經常起作用,并且決定著事物必然向著某種趨向發展。規律是客觀存在的,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但人們能夠通過實踐認識它,利用它。也叫法則。
對立統一規律:
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規律。它揭示出一切事物都是對立的統一,都包含著矛盾。矛盾的對立面又統一,又斗爭,并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推動著事物的變化和發展。對于任何一個具體的事物來說,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過渡的,因而是相對的,對立的斗爭則是無條件的、絕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