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志

藝文志
詞語解釋
我國歷代紀傳體史書﹑政書﹑方志等,將歷代或當代有關圖書典籍,匯編成目錄,謂之“藝文志”。區分類例,始于劉歆《七略》。班固《漢書》首著《藝文志》,分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六略。其后《新唐書》﹑《宋史》﹑《明史》﹑《清史稿》亦相繼編纂《藝文志》。《隋書》﹑《舊唐書》改稱《經籍志》,性質則相同。其類例自《隋志》后大都改為經﹑史﹑子﹑集四部。清代學者對后漢﹑三國﹑兩晉﹑南北朝﹑五代﹑遼﹑金﹑元各史原無藝文志者做了大量輯補工作,都另刊行世。藝文志的編纂,對研究歷代圖書文獻,考訂學術源流,頗具參考價值。方志中編輯收錄的詩文,亦多稱“藝文志”。亦省稱“藝文”。
分詞解釋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方志:
記載某一地方的地理、歷史、風俗、教育、物產、人物等情況的書,如縣志、府志等。也叫地方志。
源流:
①流水的本源及支流:源流竭絕。
②比喻事物的來源及發展演變的情況:隸書的源流|京劇的源流。
學術:
指有系統的、專門的學問:學術界|學術團體|學術性刊物。
圖書:
書籍、課本、圖片三者的總稱。通常又為書籍的同義詞。


藝文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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