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詞
詞典解釋:
1.邏輯名詞。或稱“主項”。一個命題的三個部分之一,表示判斷的對象。如“太陽是恒星”這個命題中的“太陽”是主詞。
2.語法名詞。見“主語”。
分詞解釋:
名詞:
表示人或事物以及時間、方位等的詞。多數漢語名詞有同數詞、量詞組合的功能,而一般不同副詞組合,在句子中主要充當主語、賓語、定語。
語法:
語言的結構規律。包括詞法和句法。詞法指詞的構成及變化規律;句法指短語和句子的組織規律。
一個:
1.表數量。單個。用于人和各種事物。
2.整個。
3.用在動詞和補語之間,表示程度。
4.跟名詞﹑動詞結合,用在謂語動詞前,表示快速或突然。
這個:
1.指示比較近的事物或人。
2.指代事物﹑原因或情況等。
3.表示夸張。
4.表示訓斥。
對象:
①行動或思考時作為目標的人或事物:革命的對象ㄧ研究對象。
②特指戀愛的對方:找對象ㄧ他有對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