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由
詞語解釋:
1.罪狀。
2.“犯由牌”的省稱。
分詞解釋: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犯由牌:
古代處決罪犯時,公布罪狀的牌子或告示。
省稱:
簡略的稱謂。
● 犯
◎ 抵觸,違反:犯規。犯法。犯罪。犯顏(舊時指冒犯君王或尊長的威嚴)。犯諱。
◎ 違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犯人。罪犯。
◎ 侵害,進攻:侵犯。秋毫無犯。
◎ 觸發,發作:犯病。犯愁。犯疑。
◎ 做錯事情:犯錯誤。
● 由
◎ 原因:原由。事由。理由。由于(介詞,表示原因或理由)。
◎ 自,從:由表及里。由衷(出于本心)。
◎ 順隨,聽從,歸屬:由不得。信馬由韁。
◎ 經過,經歷:必由之路。由來已久。
◎ 憑借:由此可知。
◎ 古同“猶”,尚且,還。
◎ 古同“猶”,猶如,好像。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