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立

而立
詞語解釋
〈書〉《論語 .為政》:‘三十而立。’指年至三十,學有成就。后來用‘而立 ’指人三十歲:年屆而立ㄧ而立之年。
分詞解釋
而立之年:
人到三十歲可以自立的年齡。后為三十歲的代稱。
成就:
①取得的成績;業績:成就非凡|取得成就。
②完成:倉卒之間,確難成就|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就。
③成全:成就別人|條件所限,實難成就。
三十:
1.數詞。十的三倍。
2.指三十歲。
3.指三十年。
為政:
1.治理國家;執掌國政。
2.指執政者。
3.處理政事。
4.做主。
5.作宮。
三十而立:
指人在三十歲前后有所成就。

而立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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