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樣
詞語解釋:
顯明的證據。
分詞解釋:
顯明:
1.光明高尚;賢明。
2.表明;清楚地顯示出來。
3.鮮明;明亮。
4.指日出。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 樣(樣)
◎ 形狀:樣子。模樣。圖樣。同樣。裝模作樣。
◎ 種類:花樣。各種各樣。
◎ 做標準的東西:樣板。樣本。樣品。榜樣。
● 示
◎ 表明,把事物拿出來或指出來使別人知道:示警。示范。示弱。示威。示眾。示意。告示。指示。請示。
◎ 對來信的敬稱:賜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