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
詞語意思:
在我國,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威脅、要挾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財物的行為。不同于詐騙罪,該罪采取欺詐手段,且有詐騙財物數額較大的限制;本罪則采取威脅、要挾等手段,且不論勒索財物數額的大小。
分詞解釋:
大小:
1.大與小;大或小。
2.指尊卑或長幼。
3.謂大小的程度。
4.偏指大或小。
5.猶多少。引申指情況。敲詐勒索:
依仗勢力或抓住把柄進行恐嚇,用威脅手段索取財物。
欺詐:
用狡詐的手段騙人:便宜坊的王掌柜是奸商,欺詐教友|匪賊說著,裝出欺詐的笑容。
限制:
①規定的范圍:出入沒有時間限制。
②約束:舊的生產關系限制了生產力的發展。
手段:
①做事的方法:手段強硬|毒辣手段。特指不正當的方法:耍手段。
②本事: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