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妓

樂妓
詞典解釋
歌舞女藝人。
分詞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 以賣淫為生的女子:妓女。娼妓。妓院。
◎ 古代稱歌女,表演歌舞的女子:歌妓。舞妓。歌舞妓。
樂(樂)
◎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 對某事甘心情愿:樂此不疲。樂善好施。
◎ 笑:這事太可樂了。
樂(樂)
◎ 聲音,和諧成調的:音樂。聲樂。樂池。樂音(有一定頻率,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歌(a.音樂與歌曲;b.有音樂伴奏的歌曲)。樂正(周代樂官之長)。樂府(原是中國漢代朝廷的音樂官署,主要任務是采集民間詩歌和樂曲;后世把這類民歌或文人模擬的作品亦稱作“樂府”)。
◎ 姓。

樂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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