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主教

大主教
詞語解釋
希臘文ArchEpiscopos的意譯。基督教神職人員的一種頭銜。在天主教會中﹐指駐節大城市而管轄教省的主教﹐總管和監督教省范圍內的各個教區。在東正教會內﹐一般指牧首所管轄的主教﹐多主管一個大教區。新教有些教會如圣公會等也設有此職銜﹐如坎特伯雷大主教。
分詞解釋
職銜:
1.猶官銜。
2.職位和軍銜。如上校團長﹐團長是職﹐上校是銜。
教會:
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教派的信徒的組織。
大城市:
中國指人口在50萬至100萬的城市。大城市一般具有多方面的職能,既是綜合性的工業城市,又是國家或地區的交通樞紐,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教區:
天主教主教管轄的宗教事務行政區。新教的一些教會也用來作為宗教事務行政區的名稱。
有些:
1.有一些。表示數量不多。
2.猶有的。表示其中的一部分。
3.略微﹐稍微。


大主教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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