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去
詞語意思:
1.排斥并使之離去。
2.排除。
分詞解釋:
排斥:
①排擠斥逐:排斥異己|排斥眾說。
②見“吸引與排斥”。
排除:
消除;除掉。
● 去
◎ 離開所在的地方到別處;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與“來”相對:去處。去路。去國。
◎ 距離,差別:相去不遠。
◎ 已過的,特指剛過去的一年:去年。去冬今春。
◎ 除掉,減掉:去掉。去皮。去勢(a.閹割;b.動作或事情終了時的氣勢)。
◎ 扮演戲曲中的角色:他去男主角。
◎ 用在動詞后,表示趨向:上去。進去。
◎ 用在動詞后,表示持續:信步走去。
◎ 漢語四聲之一:去聲(a.古漢語四聲的第三聲;b.普通話字調中的第四聲)。
● 斥
◎ 責備:斥責。怒斥。駁斥。訓斥。
◎ 指,指出:斥謬(指出錯誤)。
◎ 使退去,使離開:斥退。
◎ 開拓:開地斥境。
◎ 多,廣:充斥。
◎ 偵察,伺望:斥候(舊時偵察敵情的士兵)。
◎ 鹽堿地:斥鹵。
◎ 古同“尺”,尺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