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曹

糾曹
詞語解釋
1.亦作“糺曹”。
2.州郡屬官錄事參軍的別稱。職掌糾舉六曹,勾稽失謬。
分詞解釋
職掌:
職務上掌管。如:職掌帥印。
州郡:
1.州和郡的合稱。亦泛指地方上。
2.指州郡的長官。
六曹:
1.東漢開始尚書分六曹治事﹐有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書為二人﹐故稱“六曹”。后主客曹分為南﹑北兩主客曹﹐仍稱“六曹”。魏晉以后﹐尚書六曹屢有變更﹐至隋﹐尚書省分吏﹑殿中(左戶)﹑祠﹑五兵﹑都官﹑度支六部﹐唐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故后世亦以“六曹”稱六部。隋唐前﹐曹即尚書﹐隋唐后﹐曹為各部尚書的下屬機構﹐如隋度支尚書之下屬為度支﹑倉﹑左戶﹑右戶﹑金﹑庫六曹。
2.唐時州府佐治之官亦分“六曹”﹐即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亦稱“六司”﹐即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
3.宋徽宗時﹐州縣亦置六曹﹐曰兵曹﹑刑曹﹑工曹﹑禮曹﹑戶曹﹑吏曹。故俗以六曹為地方胥吏之通稱。
參軍:
①武官名。東漢末曹操僚屬常以參軍名義幫助其謀劃軍事。兩晉南北朝時正式定為武官名,并多冠以職名。隋唐宋時置參軍謀事之風頗盛。元不置。明清時參軍已非武官。
②參加軍隊。
錄事:
舊時政府機關中管記錄、繕寫的小吏。如:郡錄事駭之。——明.高啟《書博雞者事》。


糾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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