燉煌
詞語解釋:
同“敦煌”。
分詞解釋:
敦煌:
1.古代郡名。治所在今甘肅省敦煌縣。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北魏改為敦煌鎮,后復改郡。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改置西沙州,貞觀七年(公元633年)又改沙州,天寶元年(公元742年)仍改敦煌郡,干元元年(公元758年)又改沙州。
2.縣名。在甘肅省。西漢置。十六國前涼建都于此,北周改名鳴沙縣,隋大業初復名,唐末廢。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復置,移治今址。縣城是古代通往中亞和歐洲的交通要站。城東南25公里的莫高窟(千佛洞)保存有四世紀至十四世紀遺留的壁畫﹑雕塑等藝術珍品;城南有鳴沙山﹑月牙泉名勝;城西北有玉門關,西南有陽關遺址。1987年改設敦煌市。
● 燉
◎ 煨煮食品使爛:燉肉。清燉雞。
◎ 把茶或酒盛在碗里,再把碗放在水里加熱:燉酒。燉藥。
● 煌
◎ 光明,明亮:輝煌。星火煌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