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咎

委咎
詞語解釋
歸罪。
分詞解釋
歸罪:
把罪過歸于某個人或集體:歸罪于人。

● 咎
◎ 過失,罪過:咎戾。負咎。以彰其咎。
◎ 怪罪,處分:既往不咎。咎由自取(遭受責備、懲處或禍害是自己造成的)。
◎ 災禍:休咎(吉兇)。
◎ 怨仇:與臣有咎。
● 委
◎ 任,派,把事交給人辦:委托。委派。委任。委員。委以重任。
◎ 拋棄,舍棄:委棄。委之于地。
◎ 推托,卸:推委。委罪。
◎ 曲折,彎轉:委曲。委婉。委屈。
◎ 積聚:委積。
◎ 末、尾:原委。窮源意委(追究事物本原及其發展)。
◎ 確實:委實。
◎ 無精打采,不振作:委頓。委靡。
● 委
◎ 〔委蛇(she ㄕㄜ

委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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