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證
詞語解釋:
1.確鑿的證據。
2.確切證明。
[confirm] 確切地證實;確切證明
確證假設或診斷
分詞解釋:
確切:
1.準確;恰當。
2.確實。
3.執著。
證明:
①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實來表明或判定真偽對錯等:證明一條定理|我證明他當時不在場。
②可用來證實的材料:事實是最好的證明。
③以若干判斷為根據,斷定另一個判斷為真的思維形式。斷定一個判斷為真,不等于該判斷確實為真,也不等于一個判斷的真實性確實得到斷定。只有正確的證明,才能確實斷定一個判斷的真實性。一切證明都由論題、論據和論證組成,都通過推理實現,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題相當于推理的結論,論證相當于推理形式。因此,證明必須遵守推理的規則。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確鑿:
真實;確實:確鑿可據|證據確鑿|確鑿不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