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產
詞語解釋:
亦稱“國有財產”、“全民財產”。國家所有的財產。在中國,包括:國家專有的礦藏、流水等自然資源;依法屬于國家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等自然資源;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經營管理的財產;國家所有的建筑物、鐵路、公路等設施;國家所有的歷史文物、自然保護區等;國家在國外的財產等。國家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分詞解釋:
設施:
①安排布置;行事:孔明如此設施,其中有計|故其設施,因任自然。
②為某種需要而建立的機構、組織、建筑等:設施完善|工程設施|軍事設施。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自然保護區:
國家為保護特殊的自然環境、自然資源、生態系統而劃定的區域。保護對象還包括有特殊意義的文化遺跡等。
礦藏:
地下埋藏的各種礦物的總稱:我國的礦藏很豐富。
建筑物:
通稱“建筑”。指供人們生產、生活、游憩、觀賞及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如廠房、住宅、廳堂館所、亭臺樓閣和紀念性建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