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魁
詞語解釋:
1.笙﹑竽等管樂器的主管。
2.科舉考試殿試第一名稱“大魁”﹐即狀元。
3.泛指中進士。
4.指盜賊首領。
分詞解釋:
盜賊:
1.劫奪和偷竊財物的人。
2.指搶劫偷竊的行為。
3.對反叛者的貶稱。
4.指外族入侵者。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家。
4.指店鋪掌事人。
名稱:
1.名號稱謂。亦指事物名。
2.名聲。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
第一:
1.等第次序居首位或首位的。
2.形容程度最深;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