謳訟
詞語解釋:
《孟子.萬章上》﹕“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后因以“謳訟”指謳歌者與訟獄者。
分詞解釋:
謳歌:
1.歌唱。
2.歌頌。
3.頌歌。
訟獄:
訴訟。
孟子:
1.春秋時通行以孟仲叔季的排行加在姓名前作稱呼。如宋國子姓,其長女嫁給他國的多稱“孟子”。《左傳.隱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杜預注:“子,宋姓。”孔穎達疏:“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長幼之別字也。孟﹑伯俱長也……婦人以字配姓,故稱孟子。”又諱言同姓通婚,亦稱與國君同姓的夫人為“孟子”。
2.戰國時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約前372-前289)。名軻,鄒(今屬山東)人。孔子學說的繼承者。將孔子“仁”的觀念發展為“仁政”學說。提出“民貴君輕”,勸告統治者重視人民。肯定人性生來是善的,把治學和認識歸結為找回散失本心的心性修養問題。他的學說對后世儒者影響很大。著作有《孟子》。
之子:
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