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憲

國憲
詞語解釋
1.國家的法制或禮儀。
2.即憲法。
分詞解釋
國家:
①階級統治的工具,是統治階級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暴力組織,主要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組成。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它隨著階級的產生而產生,也將隨著階級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②指一個國家的整個區域。
憲法:
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律。規定該國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在該國的法律中有最高的權威和最大的效力。我國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訂過四部憲法。1982年憲法中的部分條款,后來又有修改補充。
法制:
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政權機關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遵守,是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方法和工具:健全法制ㄧ增強法制觀念。
禮儀:
禮節和儀式:禮儀周到ㄧ外交禮儀。


國憲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0/2327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