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字
詞語解釋:
本國的文字。遼﹑金﹑元﹑清王朝統治者各稱其本族的文字為國字,也叫國書。以別于漢字。如元稱蒙文,清稱滿文等。
分詞解釋:
國書:
一國派遣或召回大使(或公使)時,由國家元首寫給駐在一國元首的文書。大使(或公使)只有在向所駐國呈遞國書以后,才能得到國際法所賦予的地位。
文字:
①記錄語言的書寫符號。
②文章:文字流暢。
漢字:
記錄漢語的文字。除極個別的例外,都是一個漢字代表一個音節。
統治者:
行使權力、指揮或統治權勢者;特指統治一個國家或民族的人。
本國:
1.自己的國家。
2.祖籍所在的都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