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項
詞語解釋:
在三段論的結論中做謂項的概念。
分詞解釋:
三段論:
由一個共同概念聯系著的兩個性質判斷做前提,推出另一個性質判斷做結論的推理。如:“一切金屬都能導電,銅是金屬,所以銅能導電。”這是一種最常用的推理形式。它只能有三個概念,每個概念分別在兩個判斷中出現。
概念:
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觀事物的一般的、本質的特征。人類在認識過程中,把所感覺到的事物的共同特點抽出來,加以概括,就成為概念。比如從白雪、白馬、白紙等事物里抽出它們的共同特點,就得出 ‘白’的概念。
謂項:
簡單判斷中反映斷定的對象所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質或對象之間的關系的概念。如“科學技術是生產力”中的“生產力”、“上海在北京和廣州之間”中的“在北京和廣州之間”,都是謂項。
結論:
①從前提推論出來的判斷。也叫斷案。
②對人或事物所下的最后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