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死

減死
詞語解釋
減免死刑。
分詞解釋
減免:
減輕或免除(捐稅、刑罰等)。
死刑:
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是最嚴厲的刑罰。在我國,死刑只適用于罪大惡極的罪犯。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緩。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我國法律對死刑案件的管轄、核準和執行從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規定,加以嚴格的控制。

● 減
◎ 由原有數量中去掉一部分:減價。減員。縮減。削減。偷工減料。
◎ 降低程度,衰退:減輕。減弱。減少。減色。減產。減免。減緩。
● 死
◎ 喪失生命,與“生”、“活”相對:死亡。死訊。死刑。死囚。死棋。死地。生離死別。死有余辜。
◎ 不顧生命:死志(犧牲生命的決心)。死士(敢死的武士)。死戰。
◎ 固執,堅持到底:死心塌地。死賣力氣。
◎ 無知覺:睡得死。
◎ 不活動,不靈活:死結。死理。死板。
◎ 不通達:死胡同。死路一條。
◎ 過時,失去作用:死文字。
◎ 極,甚:樂死人。

減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0/233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