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例
詞語解釋:
苛刻的條例。
分詞解釋:
條例:
國家機關制定或批準的規范性文件的名稱之一。在我國,有些只規定某一類事項的法律稱“條例”,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務院制定的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的行政法規也稱“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苛刻:
(條件、要求等)過高,過于嚴厲;刻薄:對方提出的條件苛刻,使人難以接受。
● 例
◎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例證。例題。舉例。例句。例如。
◎ 規定:例外(不按規定的,和一般情況不同的)。體例。凡例。條例。破例。發凡起例。
◎ 按規定的,照成規進行的:例會。例假。例行公事。
◎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于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
● 苛
◎ 過于嚴厲:苛刻。苛毒。苛求。苛責。苛待。
◎ 繁重,使人難以忍受:苛重。苛捐雜稅。
◎ 腐蝕性:苛性(如氫氧化鉀、氫氧化鈉等能腐蝕皮膚及纖維之類的化學性質)。苛性鈉(燒堿)。
● 苛
◎ 古同“訶”,譴責,責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