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說
詞語意思:
說理;申辯是非。
分詞解釋:
說理:
1.說明道理。
2.講理﹐不蠻橫(多用于否定式)。
是非:
1.對的和錯的;正確與錯誤。
2.指辨別是非。
3.褒貶;評論。
4.指是非的標準。
5.糾紛;口舌。
6.指錯事。
申辯:
申訴;辯白:不管怎樣,總該給他一個申辯的機會。
● 說(説)
◎ 用話來表達意思:說話。說明。演說。解說。
◎ 介紹:說合(a.從中介紹;b.商議;c.說和。“合”均讀輕聲)。說媒。
◎ 言論,主張:學說。著書立說。
◎ 責備:數說。
◎ 文體的一種,如韓愈的《師說》。
● 說(説)
◎ 用話勸說別人,使他聽從自己的意見:游說。
● 說(説)
◎ 古同“悅”。
● 理
◎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 古代指獄官、法官。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