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照

官照
詞語意思
戶部發給官員的執照,上面載明姓名﹑年籍﹑官階等。
分詞解釋
執照:
由政府專門機構發給的準許從事某事的文字憑證。泛指證明、憑據:駕駛執照|營業執照|我這幾天正在辦執照。
發給: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戶部:
古代官署名。秦為治粟內史,漢為大司農。三國以后,常置度支尚書及左民尚書,掌財用及戶籍。隋設民部尚書,唐因之,高宗即位,為避太宗李世民諱,改稱戶部,為六部之一,掌管全國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等事務,長官為戶部尚書。五代至清相沿不改。清光緒三十二年,設民政部﹑度支部,戶部遂廢。參閱《宋書.百官志上》﹑《通典.職官五》。
上面:
1.物體的表面。
2.位置較高的地方。
3.指次序在前的。
4.上首。
5.方面;里面。
6.指京師。
7.指官府,上級。
8.指家族輩分較高﹑年齡較大者。


官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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