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院

講院
詞語解釋
1.講經的寺院。
2.指儒學書院。
分詞解釋
寺院:
1.佛寺的總稱。
2.指其他宗教的修道院﹑神學院等。
書院:
古代教育機構。始于唐代。原為修書、校書、藏書之所,后才用于講學。一般在蒙學之上,有的是本地、本省的最高學府。提倡自由講學,采用個別鉆研、相互問答、集眾講解相結合的教學方法。講習內容以儒家經籍為主,也有專攻武學、醫學者。清末廢科舉,書院改為學校。
儒學:
1.儒家學說;儒家經學。
2.元﹑明﹑清在各府﹑州﹑縣設立的供生員修業的學校。
3.指儒家學者。如《舊唐書》﹑《新唐書》﹑《元史》等皆有儒學傳。
講經:
1.講說儒家經義。
2.講說佛教經典。舊日法會講經﹐以繁復的儀式開始﹐而后由都講唱經題和經文﹐講師講說經義。后來的俗講仍沿用此一程式﹐發展為變文﹐始由一人講唱。
3.指講說道教經義。


講院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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