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葬

敕葬
詞語意思
宋代大臣及近戚有病,皇帝多命醫診治,凡藥必服,家人不敢問。及死,例遣內侍監護葬事,稱“敕葬”。至敕葬,聽憑監護吩咐,有至傾家蕩產者,故當時有“宣醫納命,敕葬破家”之語。見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五﹑宋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九。
分詞解釋
監護:
①法律上指對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權益的監督和保護。
②仔細觀察并護理 :監護病人 ㄧ新生兒監護。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聽憑:
表示任別人自主:聽憑他自己選擇。
家人:
①一家的人:家人團聚。
②舊稱仆人。
吩咐:
囑咐;口頭命令或派遣:臨出門,母親反覆吩咐他要小心|吩咐兵丁立即去抓人。

敕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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