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鈞儒

沈鈞儒
詞語意思
沈鈞儒(1875-1963)愛國民主人士,法學家。浙江嘉興人。畢業于日本法政大學。曾參加辛亥革命、二次革命、護法運動。1933年參加中國民權保障同盟。1935年發起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國會。次年11月與鄒韜奮、李公樸等七人被國民黨政府逮捕,時稱七君子事件。抗戰爆發后獲釋。1941年參加組織中國民主同盟。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屆三中全會,聲明堅決與中國共產黨合作。建國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
分詞解釋
合作:
互相配合做某事或共同完成某項任務:分工合作丨技術合作。
救國會:
即“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
主持:
①負責掌握、處理:主持分配事宜。
②主張:主持公道。
君子:
古代指地位高的人,后來指人格高尚的人:正人君子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畢業:
在學校或訓練班學習期滿,達到規定的要求,結束學習:大學畢業ㄧ他的學習成績太差,畢不了業。


沈鈞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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