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嫡

奪嫡
詞語解釋
1.亦作“奪適”。
2.封建社會君位世襲﹐以庶子嗣位而廢其嫡子者﹐謂之“奪嫡”。
分詞解釋
嫡子:
正妻所生之子,多指嫡長子。
封建社會:
一種社會形態,特征是地主占有土地,農民只有很少土地或全無土地,只能耕種地主的土地,絕大部分產品被地主剝奪。封建社會比奴隸社會前進了一步,農民可以有自己的個體經濟,但終身依附土地,實際上仍無人身自由。保護封建剝削制度和權力機關是地主階級的封建國家。
庶子:
1.周代司馬的屬官。掌諸侯﹑卿大夫之庶子的教養等事。秦因之,置中庶子﹑庶子員。漢以后為太子屬官。兩晉﹑南北朝稱中庶子﹑庶子。隋﹑唐以后,改稱左右庶子。歷代相沿,清末始廢。
2.舊時指嫡子以外的眾子;亦指妾所生之子。
3.戰國時秦國隸屬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
世襲:
代代承襲享有某種權益。多用于承襲帝位、爵位、封號、俸祿、領地等。


奪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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