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畀
詞語意思:
給予。特指天賦的權利。
分詞解釋:
給予:
〈書〉給:給予幫助ㄧ給予同情。也作給與。
權利:
“義務”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能夠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并要求他人相應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為的許可。在社會主義社會,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不可分離,在法律上一方有權利,他方必有相應的義務,或者互為權利義務;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也不會只承擔義務而享受不到權利。
特指:
[認為某些事物所屬的] 指定范圍或角色。
天賦:
個人生來所具有的生理特點。個人大腦的生理結構和稟賦的某些差別,是后天才智發展的物質基礎。但人的聰明才智只能通過后天的社會實踐才能真正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