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
詞語意思:
研究國家和法的學科。
[the science of law] 研究法律的科學
法學會
分詞解釋:
研究:
①鉆研;探求事物的性質、規律等:凡事須得研究,才會明白|研究人類學。
②考慮;商討:這個方案領導正在研究|請大家來研究問題。
學科:
①學術的分類。指一定科學領域或一門科學的分支。如自然科學中的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中的法學、社會學等。
②“教學科目”的簡稱,也稱“科目”。教學中按邏輯程序組織的一定知識和技能范圍的單位。如中小學的數學、物理、語文、音樂等;高等學校心理學系的普通心理學、兒童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
● 學(學)
◎ 效法,鉆研知識,獲得知識,讀書:學生。學徒。學習。學業。學友。學者。學閥。學制。學歷。學步邯鄲(譏諷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學而無成就,亦作“邯鄲學步”)。
◎ 傳授知識的地方:學校(簡稱“學”或“校”)。學院。學府。中學。大學。上學。
◎ 掌握的知識:學問(簡稱“學”)。學術(一切學問的總稱)。學位。學士(a.學位名,大學畢業生;b.古代官名)。才學。治學。學識。博學多才。
◎ 分門別類的有系統的知識:學說。哲學。數學。小學(a.古代指文學、音韻、訓詁學;b.現指初等學校)。
● 法
◎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遙法外。
◎ 處理事物的手段:辦法。設法。手法。寫法。
◎ 仿效:效法。
◎ 標準,規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 佛家的道理:佛法。法號。法輪。法像。法門。
◎ 道家佛家的所謂拿妖捉怪的技術:法師。法器。法事。
◎ 指“法國”:法文。法式大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