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罪

擬罪
詞語解釋
定罪。
分詞解釋
定罪:
審判機關認定某違法行為符合刑事法律規定的某個罪名。

● 擬(擬)
◎ 打算:擬去信聯系。擬議。
◎ 初步設計編制或起草:擬定(a.起草制定;b.揣測斷定)。擬訂。草擬。
◎ 仿照:擬古之作。擬人(修辭方式,把事物人格化)。
● 罪
◎ 犯法的行為:犯罪。罪人。認罪。有罪。罪惡。罪名。罪魁。罪行。罪證。罪責。罪孽(迷信的人認為應受到報應的罪惡)。罪不容誅。
◎ 過失,把過失歸到某人身上:功罪。罪愆。罪尤(“尤”,過失,罪過)。歸罪于人。
◎ 刑罰:判罪。畏罪。待罪。請罪。
◎ 苦難,痛苦:受罪。

擬罪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1/338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