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正

擬正
詞語解釋
試任或代理官員改為正式任命。
分詞解釋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托,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正式:
1.法式。
2.合乎一般公認標準的或合乎一定手續的。
改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換;變動。為,通“訛”。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擬正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1/338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