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典
詞語解釋:
1.朝廷的禮儀制度。
2.指與朝廷禮儀制度有關之物。
3.朝廷的法律。
4.指與執行朝廷法律有關之物。
分詞解釋:
執行:
①實施;實行:堅決執行|執行命令|執行決定|執行上級指示。
②依法定程序將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等付諸實施。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的執行是強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決、裁定等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的,由審判員移交給執行員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禮儀:
禮節和儀式:禮儀周到ㄧ外交禮儀。
制度:
1.謂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
2.制訂法規。
3.規定。
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
5.制作。
6.謂制作方法。
7.規模;樣式。
朝廷:
①帝王接見大臣和處理政務的地方。
②借指帝王:報效朝廷。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