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第
詞語意思:
家宅;私邸。
分詞解釋:
私邸:
與官邸相對。指名望﹑地位較高者私人所置的住所。
家宅:
住宅。也指家庭:一人出事,鬧得家宅不寧。
● 第
◎ 次序:第一。次第。等第。
◎ 科舉考試及格的等次:科第。及第。落第。
◎ 封建社會官僚貴族的大宅子:宅第。府第。門第。進士第。
◎ 但:運動有益于健康,第不宜過于劇烈。
◎ 姓。
● 家
◎ 共同生活的眷屬和他們所住的地方:家庭。家眷。家長。家園。家譜。家塾。家鄉。家風。家訓。家規。家喻戶曉。如數家珍。
◎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家。老家。安家。
◎ 居住:“可以家焉”。
◎ 對人稱自己的尊長、親屬:家祖。家父。家翁。家母。家慈。
◎ 家里養的,不是野生的:家畜。家禽。
◎ 經營某種行業的人家或有某種身份的人家:酒家。農家。
◎ 掌握某種專門學識或有豐富實踐經驗及從事某種專門活動的人:專家。行家。作家。科學家。
◎ 學術流派: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縱橫家。諸子百家。
◎ 量詞,用于計算家庭或企業:一家人家。
◎ 姓。
● 家 jiB ㄐㄧㄚ
◎ 詞尾,指一類的人:老人家。
◎ 用在男人的名字或排行后面,指他的妻:水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