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外篇
詞語解釋
古人因事理有別,故書分內外篇。內篇為作者要旨所在,外篇則屬馀論或附論性質。如《莊子》﹑《晏子春秋》都分內外篇。唐成玄英《<莊子>序》:“所言《內篇》者,內以待外立名,篇以編簡為義……內則談于理本,外則語其事跡。”
分詞解釋
玄英:
1.純黑色。
2.謂冬天。
3.唐詩人方干,生不得志,死后追賜及第,時人進私謚為玄英先生。見《全唐詩》卷六四八。
事跡:
過去所做的比較重要的事情:英雄事跡|戰功事跡|事跡彰明。
性質:
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分內:
本分以內:關心學生是教師分內的事。
要旨:
主要的意思目的:摘錄文件要旨,編成簡報。


外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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