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判斷

關系判斷
詞語解釋
斷定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系的簡單判斷。由主項、謂項和量項組成。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組成:
謂由部分或個體組合成為整體。
斷定:
下結論:我敢斷定這事是他干的ㄧ這場比賽的結果,還難以斷定。
簡單:
①結構單純;頭緒少;容易理解、使用或處理:情節簡單ㄧ簡單扼要 ㄧ這種機器比較簡單ㄧ他簡簡單單說了幾句話。
②(經歷、能力等)平凡(多用于否定式):李隊長主意多,有魄力,可真不簡單。
③草率;不細致:簡單從事。
主項:
簡單判斷中反映斷定的對象的概念。如“科學技術是生產力”中的“科學技術”,就是主項。性質判斷中的主項只有一個,關系判斷中的主項有兩個或更多,分別稱為前主項、后主項,或第一主項、第二主項、第三主項……。如“浙江在江蘇和福建之間”,“浙江”是第一主項,“江蘇”是第二主項,“福建”是第三主項。


關系判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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