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
詞語解釋
廣義泛指行政法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狹義專指我國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規。其中,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的,稱“條例”;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規定的,稱“規定”;對某一項行政工作作比較具體的規定的,稱“辦法”。
分詞解釋
領導:
1.帶領并引導朝一定方向前進。
2.擔任領導的人。
3.指領導機關。
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家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家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并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

行政法規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1/84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