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番鼓

十番鼓
詞語解釋
一種器樂合奏名。因演奏時輪番用鼓﹑笛﹑木魚等十種樂器,故名。起于明萬歷時,今仍流行于蘇﹑浙﹑閩等地。初以打擊樂器為主,后亦雜以多種管弦樂器,其種類因時因地而異,所用樂器亦有不限于十種者。
[Chinese folk music of ten instruments] 一種民間音樂,樂隊由十種樂器組成,包括管弦樂器和打擊樂器
分詞解釋
樂器:
能發樂音﹑供演奏音樂使用的器具。
木魚:
體鳴樂器。木制。通常為團魚狀,中空,張口,以利共鳴。用小木槌擊奏。原為佛教法器,用于禮佛或誦經。后用于民族器樂演奏。
器樂:
用樂器演奏的音樂。區別于“聲樂”。
合奏:
幾種樂器或按種類分成的幾組樂器,分別擔任某些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


十番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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