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飛機
詞語解釋:
用以參加或保障作戰行動的各種飛機的總稱。包括殲擊機、轟炸機、截擊機、強擊機、反潛機、偵察機、武裝直升機、預警機、電子干擾飛機和武裝運輸機等。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殲擊機:
一種主要用來在空中殲滅敵機和其他空襲兵器的飛機,裝有機關槍、機關炮和導彈等武器。速度快,爬升迅速,操縱靈便。舊稱驅逐機或戰斗機。
反潛機:
海軍用來搜索和攻擊敵潛艇的飛機。
截擊機:
用于防空作戰的全天候殲擊機。裝有截擊雷達、火控系統等電子設備以及空空導彈等攻擊武器,能在晝間云中和夜間攔截敵機和其他空襲兵器。
保障:
①保護(生命、財產、權利等),使不受侵犯和破壞:保障人身安全ㄧ保障公民權利。
②起保障作用的事物:安全是生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