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驗

所驗
詞語意思
征驗,根據。
分詞解釋
征驗:
1.證據;事實根據。
2.應驗;證實。
根據:
①把某種事物作為結論的前提或語言行動的基礎:根據氣象臺的預報,明天要下雨ㄧ根據大家的意見,把計劃修改一下。
②作為根據的事物:說話要有根據。

● 所
◎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a.所說的;b.某些人所說的,含不承認意)。無所謂(不關緊要,不關心)。所有。各盡所能。所向無敵。有所不為而后可以有為。
◎ 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所敬。
◎ 姓。
● 驗(驗)
◎ 檢查,察看:驗核。驗血。驗尸。驗光。驗證。
◎ 效果,有效果:驗方。靈驗。應驗。效驗。屢試屢驗。
◎ 證信,憑據:何以為驗?

所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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