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詞語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解放軍選出的代表組成,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每屆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延長本屆任期,或提前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在必要時也可提前或延期。亦省稱“全國人大”。
分詞解釋
自治區:
中國民族自治地方中相當于省的行政區域。有五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提前:
提早;使提早發生。如:開會日期由六月五日提前到六月二日。如:銀行不能提前付款。
每年:
一年一度;年年。如:每年賜給的神庥降福。
具有:
有(多用于抽象事物):具有信心ㄧ具有偉大的意義。
全國人大:
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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