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學生運動會

全國中學生運動會
詞語解釋
中國中學生體育協會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始于1973年。每三年舉行一次。第一屆在煙臺和長春兩地舉行,后在太原、鞍山、唐山等地相繼舉行。
分詞解釋
中學生:
在中學讀書的學生。
相繼:
副詞。表示前后相接,沒有中斷:代表們在會上相繼發言|十幢居民樓相繼竣工。
長春:
1.三國魏宮門名。
2.唐行宮名。故址在今陜西省大荔縣境內。始建于北周﹐廢于五代。
3.仙酒名。
4.指君王的生日。
5.見“長春子”。
舉行:
進行(集會、比賽等):舉行會談 ㄧ舉行球賽 ㄧ展覽會在文化宮舉行。
兩地:
1.兩處;兩個地方。
2.猶兩府。借指中書省﹑樞密院。


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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